您好:
依你所述,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售假者刑事责任,你可参考以下二点:
一、如因购买到假化肥,用之于生产,从而遭受经济损失达二万元以上的,已经达到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数额起点;
二、如果售假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货值达到15万元以上,同样涉嫌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
您可以向工商部门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也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您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由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附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二十三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
(二)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销售金额三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7年4月22日联合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指定的估价机构确定。
多次实施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行为,未经处理的,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或者货值金额累计计算。
买假化肥索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以要求经营者退赔。
相关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十二条 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销售伪劣化肥罪的立案标准为:1、行为人实施的销售伪劣化肥的行为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2、其他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情形。只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才构成本罪。如果没有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就不构成本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俗话说:“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农民一旦购买使用了假劣化肥,所造成的损失将难以弥补,既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又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下面介绍一下真假肥料的常用鉴别方法:
眼看首先看肥料的包装,肥料包装袋上必须注明产品名称、养分含量(等级)、商标、净重、标准代号、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许可证号和肥料登记号等,如上述标志没有或不完整,包装较粗糙,可能是假冒伪劣复合肥料,对包装袋封口有明显拆封痕迹的肥料要特别注意,这种现象有可能掺假。此外,还要留意肥料袋内的生产合格证上的生产日期。肥料存放的时间过长,总养分就会流失。第二看肥料的粒度(或结晶状态)。优质肥料粒度和比重较均匀,表面光滑、不易吸湿和结块,而假劣肥料恰恰相反,颗粒大小不均匀表面粗糙、湿度大、易结块。第三看肥料的颜色。优质肥料颜色都十分均匀,没有明显的色差,整个颗粒由内到外都是均匀的。而假肥料大部分都是表面涂色且容易脱色。
手摸抓一把肥料用力握几次,有“油湿”感的质量相对可靠。而干燥如初的则很可能是假劣肥料。
溶解将肥料颗粒放在少量水中,过一段时间后,可根据肥料的溶解情况进行判断。质量好的肥料颗粒会吸水膨胀发散、溶解,经震荡后,溶解稳定几乎无残渣。而假劣肥料溶解性与上述情况相反,溶解差、有残渣现象。
灼烧灼烧方法是判断真假肥料和鉴别浓度高低的简易方法之一。将肥料颗粒加热或灼烧,从熔融情况、冒烟、烟味及残留物情况等识别肥料优劣。加热后肥料会冒泡、熔化、冒烟,并发出氨味,颗粒变小,浓度越高残留物越少。优质高浓度肥料燃烧完全,几乎没有残留物。相反那些不能燃烧或虽然能燃烧但没有氨味的则很可能是假肥料。
一、如因购买到假化肥,用之于生产,从而遭受经济损失达二万元以上的,已经达到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数额起点;
二、如果售假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货值达到15万元以上,同样涉嫌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您可以向工商部门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也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您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由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摘要】
农民买到假化肥该怎么提出赔偿【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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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因购买到假化肥,用之于生产,从而遭受经济损失达二万元以上的,已经达到了《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中“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数额起点;
二、如果售假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或货值达到15万元以上,同样涉嫌构成销售伪劣商品罪。您可以向工商部门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也可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如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您可向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由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回答】
同时,您也可以直接投诉消费者协会,或者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进行举报。【回答】
感谢提问,祝您生活顺利。【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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